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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于尧  日期:2018-10-31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教育和预防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对《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成信纪发〔2015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服务,为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第三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四)坚持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六)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预防与查处并重的原则;

(八)坚持“一案两报告”的原则;

(九)坚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  受理的途径和范围

第五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途径:

(一)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

(二)来访:到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当面反映问题。

(三)电话:拨打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四)网络:登录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网站信访举报栏目反映问题。

第六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

(一)针对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依法应由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对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党委、行政转、交办的信访件。

第七条 在信访举报工作中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实名举报、归口反映、逐级举报。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专人负责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渠道的信访举报受理登记工作,并及时填写《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信访处理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内容进行摘要、登记,明确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

第九条 信访件登记后,由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拟办意见。重要信访件呈送纪委书记阅批。对反映省管干部的问题,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向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报告

第十条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于涉及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规的信访举报件,按照《中共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直接查办。

对于各职能部门、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经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负责人批示后,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党组织及时予以处理,并将其处理过程和结果书面报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如果有关职能部门或党组织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应立即报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予以查办。

对转交给职能部门或党组织处理并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举报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协同职能部门或党组织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使问题尽快得到处理。

第十一条 对实名举报的,要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同时做好其思想工作。

第十二条 对于信访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在信访办理结束后,应及时按照档案管理法规归档。

第四章  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举报人应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第十四条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对举报的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举报人仍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可报请相关单位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 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及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转办信访件时,如部分内容的泄露可能造成举报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应隐去署名将信访举报内容摘转。

第十七条 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因失职泄露相关信息,并对举报人造成一定影响,按有关法规条例,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经调查未发现被举报人有违纪问题的,可根据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被举报人的合理要求,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澄清事实。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办理信访举报事项不力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泄漏信访举报情况,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与上级新颁发的有关条例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颁布的条例或规定为准。

中共英皇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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